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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人事期刊

2006年第1期
2006年第2期
2006年第3期
2006年第4期
2006年第5期

人事期刊2006年第5、6期

贯彻粤东工作会议精神  加快我市人事工作步伐
为《汕头市人事局资料汇编(2001-2005)》作序
汕头市人事局、编委办2006年工作总结
我市2006年人才工作情况
我市2006年外出招聘
高校毕业生活动情况
德 与 才
加强人事政务公开工作之我见
人才与经济发展
澄海区人事执法检查情况
省人事厅驻我市潮阳区南陇村工作组帮农扶农赢来好口碑
“村官”随想
我市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实施情况及思考
树立道德楷模 端正从政理念——读陈汉初《清乾隆年间桂林陈宏谋〈德育丛书〉浅析》有感
汕头市人事局内部制度选登(三)
汕头市人事局办事指南(三)
信息窗口

 


汕头市人事局内部制度选登(三)

 
    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汕头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是指政务公开权利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对属政务公开义务人(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职责范围且未在政务公开内容列明的其他政务事项(除按政务公开条例不予公开事项外)予以公开,政务公开义务人应当依照政务公开权利人的申请予以公开。本局工作人员应为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政务公开提供便利。
    二、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务事项的,可以采用便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等形式向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口头申请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
    (3)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4)申请时间。
    三、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局办公室受理综合性(涉及两个以上科室业务)依申请公开事项,根据职能交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收集整理报分管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后予以答复。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受理与其职能相关的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结果原则上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直接答复申请人,并送局办公室备案。
    四、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办法。对于政务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的事项,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当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申请公开的内容已经公开的,应当以适当的方式给予指引; 
    (2)属于拟公开的范围决定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拟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等内容;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属于禁止或限制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的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限制公开的部分应当向申请人作说明。
    (5)不属于本机关政务公开范围的,可适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途径。
    五、政务公开权利人查阅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时,需查阅证明和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的或政务公开权利人发现该信息的内容不准确、要求予以更正的,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应当为其提供方便。
    六、依申请公开的办事时限。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将时限延长至20个工作日,但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将延长后的时限和延长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和督办;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本科室直接受理的或者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交办的属于本科室职能范围内的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并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责任人。
    保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广东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和人事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补充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局(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
    保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保守秘密,慎之又慎"的思想,认真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领导和职责
    成立局(办)保密领导小组,由局(办)一名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和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保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科室保密工作。
    保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局(办)保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业务上接受市保密局指导。
    三、密级文件使用管理
    (一)传阅密级文件要按文件规定的阅读人员范围办理,不得扩大范围。
    (二)阅读密级文件一般应在办公室内,阅读后要及时交还局办公室。绝密级文件及密码电报应于当天下班前退还局办公室保管。
    (三)本局(办)人员借用密级文件,应办理登记手续。
    (四)外出工作或活动不得擅自携带密级文件,确因工作需要的,应经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五)机密、绝密级文件不准复印。复印秘密级文件(资料)应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复印件视同原件,应严格管理。
    (六)会议密级文件的发送应做好编号、签收,加以妥善保管。必要时,按会议的统一规定及时清退密级文件。
    (七)参加外单位会议领取的文件资料,应在会后交由局办公室登记、保管。
    (八)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时,对涉及国家秘密但确需公开报道、出版的信息,应经过局领导审查并采取解密、删节、改编等保密措施。
    (九)密级文件必须通过机要渠道发送,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
    (十)市编委办公室密级文件由编委办公室自行管理。
    四、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管理
    (一)不准用传真机传送密级文件及不宜向外扩散事项内容的文件资料;不准向境外传送党政机关文件。
    (二)不准在非保密电话上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三)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
    1、不准在互联网上传送密级文件。
    2、在电脑上起草密级文件时,应用专门软盘保管储存,并视同密件保管。
    3、局域网要做好保密工作,要设立防火墙等安全保密措施,并与公用网严格分开,不在公用网上处理密级信息。
    4、保存有我局重要文件资料的计算机存储媒体(如软盘等),要严格管理,防止非法拷贝。废旧的保密专盘等,应经粉碎等处理后销毁,不能随便乱丢。
    5、计算机要及时做好资料备份工作,因故障需送修时,须先将硬盘中的数据、信息彻底清除。
    五、局办公室、文印室的保密管理
    (一)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送、保管、销毁工作。密级文件传阅后应及时放入保密室保管。呈送密级文件、资料和物件要标明密级,以引起重视。密级文件传阅后要及时取回。应做到勤查,即一日一小清,一周一大清,一月一整理。每逢大的节假日,切实督促密级文件归笼,并加强安全保管措施。
    (二)局文印室及各科室的废旧文件、资料均统一由局办公室销毁,不得将其随便出售给废品收购者或丢弃。当年无保存价值的密级文件、资料,一般应在下一年度销毁。销毁前,须经局办公室登记注销,经局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由两人共同负责销毁。使用碎纸机销毁的,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三)密级文件资料统一由局文印室打印,打印密件的腊纸、毛纸及试机废纸,应及时进行销毁。
    六、泄密的查处
    工作人员丢失密级文件或发现泄密,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保密领导小组应迅速查明失密或泄密的内容、密级以及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市保密部门。对失密、泄密的主要当事人要根据保密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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