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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至今已有三年左右时间,为了解我市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实施的情况,近期,我们组织了一次调研活动,现将调研的情况和工作思考综合如下: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一)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出台之后,恰好我市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布局结构进行调整,全市由原有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计37所整合为21所和高校内设中专部1个,并新筹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现有的2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市直的12所,分别由市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济贸易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建设局、体育局主管,这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共有教职工编制、在职人员分别900名(人)左右。各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情况,多的有3所,共有教职工编制、在职人员分别200名(人)左右;少的有1所,或正在重建或新筹建,人员编制尚未核定。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缺编情况较严重,影响着学校的发展。我市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近年来积极开拓进取,切实提升自身教育品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数约25000人,按照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粗略保守测算,人员编制大约1800名,而我市尽管经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但核定给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人员编制的总量并未达到相应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市职业技术学校的做大做强。如市第二技工学校反映:1999年该校在校生数是2000人,现在增加到3300人,在未来三年内在校生数将达到到5000人,但是学校的编制却没有增加。这个问题将制约着职业技术学校的发展。
二、中小学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一)中小学编制核定工作做得认真、有实效。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后,各级有关部门都把中小学定编工作作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定编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育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确保学校定编工作有利于学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有利于适应和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一是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在下达各中小学编制的基础上,各教育部门重视对各中小学编制情况的动态跟踪,按照省《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报告和规范申请调整编制程序的通知》的精神,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情况,及时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报告和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申请的基础工作,会同编制、财政、人事部门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二是把定编工作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结合起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定编工作,指导各中小学做好学校职位分类,促进学校人员结构的合理调整,根据人员编制情况合理调整补充学校教职工,进一步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聘任专任教师。同时,对学校编制使用情况加强检查,清理学校中在编不在岗人员。三是把定编工作与学校布局调整结合起来。如金平区对其中小学编制实行统一管理,把中小学定编工作与布局调整联系起来,撤并了办学规模小的小学,并对超编学校的部分教师进行分流。四是通过定编工作,积极引进教育急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如潮阳区、潮南区、濠江区教师数量不足,通过定编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增加每年教师吸纳名额,主动到省内外高校招聘急需的教师,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中小学内设机构设置较为规范、合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粤机编办[2003]124号)精神,会同人事编制部门做好区域内中小学的机构调整,按新的要求规范设置学校内设机构,并按要求配置学校领导职数。如市教育局会同编办按省的文件精神,对市直学校的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调整,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学校的内设机构,调整学校内设机构的管理职能,明确公工,落实职责,贯彻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中小学教职工队伍数量情况。2006年,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人数:小学23235人、初中12993人、普通高中5601人、职业高中397人。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小学740361人、初中289117人、普通高中94190人、职业高中5611人。全市中小学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小学1:31.9、初中1:22.3、高中1:16.8、职业高中1:14.1。师生比与《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标准要求尚有差距,也比全省师生比平均水平高。
(四)其它情况:目前我市正在使用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是省2004年下达的,而我市申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是以2002年的在校学生数作为基数上报核定的,2004年省下达编制指标时,我市中小学办学规模又有较大的变化,2005年全市各县区申请中小学编制调整,至今省还没下达我市新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2002年底工与2006年底在校学生情况比较,全市小学生从990602人增加到1129279人,增幅14%,初中生从707398人增加到740361人,增幅4.7%;普通高中从58202人增加到94190人,增幅61.8%;职业高中从4439人增加到5611人,增幅26.4%。目前我市部分区县教师严重不足,存在一定数量的代课教师。如潮阳区、潮南区和濠江区教师不足现象十分突出,以2005年小学在校生数与专任教师比例来看,潮阳区、潮南区、濠江区分别为41.3:1、37.4:1、34:1,比全省平均水平26.4:1高出很多。这三个区教师不足情况比较突出,教师超负荷工作比较普遍,为解决教师不足问题,这三个区临时聘用代课教师也比较多。随着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现有教师编制出现偏紧情况。由于办学规模的逐年扩大而教职工编制没有及时补充,教育教学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
三、有关问题的思考
(一)有科学且可操作的核编标准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很重要。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和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解决了以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核编标准陈旧且不适应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问题,对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和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中小学教育事业科学、健康、规范发展有之重要的意义。
(二)区别情况,缩短中小学核编工作周期。从上述调查研究的情况看,目前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从申报到下达的工作周期较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别是随着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和课程设置的要求,教职工编制没有及时调整补充,教育教学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为确保中小学校的机构编制能适应教学的实际需要,笔者建议,对非财政转移的,其审批权改由各地机构编制部门按省的规范标准审批,报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备案。从而缩短中小学核编工作周期,确保中小学校的机构编制能适应教学的实际需要。
(三)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有与之相匹配的内设机构。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普通中学可内设教导处、总务处,24个班以上的学校可增设1个机构”。而从上述调查研究的情况看,一些示范性高中的办学规模都很大,如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办学规模都超过50个班,比24个班的2倍还多,且都是寄宿制学校,仅按规定增设1个机构难以适应学校管理的需要,因此笔者建议对上述规定进行修订,建议对规模大、教学班数多、且是寄宿制的学校适当再增设1—2个内设机构,使内设机构的设置适应学校管理的需要。
(四)编制动态管理要与人事动态管理相结合。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规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数变化进行调整。”在调查研究过程中,有的学校就问:按此条款执行,如果当年招生人数不足,对多出的人员怎样操作?其实,“根据学生数变化进行调整”的“学生数”是指近三年在校生的平均数,而不是当年招生数。当年学生数的变化,对教职工编制数有影响,但比较小。如果学校连续三年招生人数都不足,也许该学校的整合已提上议事日程。不过,这也提醒我们,编制动态管理要与人事动态管理相结合,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多出的人员问题将会得到较好的解决。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出台配套的文件给予明确的规定是有必要的。如对《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建议增加学校附加编制,动态地专用于教师婚育、教师脱产进修、教师交流、教师学术假期等,满足学校基本教学需要,确保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单位:汕头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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