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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与 才
○鲁阳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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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才兼备,是选拔任用人才的根本标准,是党的人才战略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
所谓德,是指人才的政治标准,包括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道德修养和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等等;所谓才,是指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包括知识素养、业务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实际上就是把德才兼备原则具体化。
陈云同志曾经指出:“才和德应该是统一的。才,不是空才;德也不是空德。考察一个干部的才和德,主要应在看其完成任务中的表现。”现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有才有德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毒品”,形象地说明了德才兼备的重要性。
有德无才是庸才。一个人如果有德无才,即使德行再高,也只能是平庸之辈,始终难当大任,难成大事。因为这类人,缺乏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不能够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因而算不上人才。也许有人说,有德无才的人,政治上可以信赖。其实不然。由于缺乏必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即使有干事创业的愿望和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也不能完成党交给的任务,更难以开创新局面。因此,在识才、选才时,切忌只重德行,忽视才能。
有才无德是歪才。才,是重要的,但有才而无德,在一定程度上,他的才愈高,对社会的危害也愈大。一个人的道德观念决定了他做事的方向,无德之人的能力愈高,做起坏事来后果也愈严重。因此,有才无德之人比无才无德者还要坏,其危害性也更大,更需要引起我们警惕。有德有才是良才。只有有德有才之人,才是名副其实的人才。因此,我们在选拔和使用人才时,既要注重其“才”,也要注重其“德”。这就是说,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选到真正的人才;只有选到这样的人才,才能有利于事业的兴旺发达。
人才的德与才是有机统一的,德是思想基础,才是服务的本领,二者缺一不可。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我们所说的人才。有才无德,你的才就会用偏了方向;有德无才,就实现不了你干事创业的目的。北宋时期司马光对德才关系作了较为全面、精辟的论述。他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就是说,德与才是不能分开的,德靠才来发挥,才靠德来统帅。因此,我们在识人用人时,不能只要德不要才,也不能只要才不要德,而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当然,德与才的关系,应该是德在才先,德较才重,德是前提,是第一位的。没有德,就会失去方向和灵魂。无德之才,其才足以济其奸,其危害愈烈。在重视德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才,因为有德无才之人,政治上固然可信,可知识贫乏,对业务不专,不懂行,难当大任,也会贻误事业的发展。另外,人才的德与才是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一方面,才可以转化为德。在一定条件下,一个人的才能愈高,他对人民作出的贡献就愈大,德也就愈好。另一方面,德也可以转化为才。一个人只有具备很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他才能扎扎实实地工作,勤奋努力地进取,才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还要注意不能求全责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十全十美的人才是没有的,作出这样的要求也是不现实的。我们要牢固树立“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的观念,对人才不能求全责备,只要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就应该大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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