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  页 | 机构职责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人事动态 | 服务承诺 | 办事制度   

  汕头人事期刊

2006年第1期
2006年第2期
2006年第3期
2006年第4期
2006年第5期

人事期刊2006年第3期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树立人事干部良好形象
中央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胡锦涛: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深入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  推动人事编制工作上新台阶
人事干部争当排头兵的思考
立足本职  扎实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
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西方政府规模理论与缩小政府规模的改革实践
岂能用情感作为用人导向
汕头市市直事业单位
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以人事立户工作为突破口  积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建设
搭建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  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关于做好我市2006年度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汕头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至5月干部任免
汕头市人事局内部制度选登(一)
汕头市人事局办事指南(一)
信息窗口

 


以人事立户工作为突破口
积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建设

○汕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几年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努力做好服务这篇文章,积极围绕汕头经济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把人事工作同汕头经济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汕头非公有制经济发达、比重大,但人才短缺,人事管理层次多、婆婆多的特点和存在问题,2004年,我们大胆对非公有制企业人事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汕头市非公有制企业人事立户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均可申请人事立户。这一改革,结束了只有公有制单位才能在人事部门设立户头的历史,使人事部门能够以“直通车”方式为非公有制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人才服务,减少管理层次,简化了办事环节,提高了行政效能。目前,我市已有26家非公有制规模企业设立了人事户头,反映良好。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人事立户工作的基础
    人事立户以专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为出发点,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工作开展伊始,全省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也没有现成的固定模式可以照搬,因此,为使人事立户工作能够真正取得实效,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作为开展人事立户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在拟订规范性文件的阶段,我们就组织对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情况进行调研、摸查,同时还到深圳市人事局了解人事立户的有关情况,专程到省人事厅就人事立户问题进行汇报请示,形成了关于人事立户文件的讨论稿,再经过征求市国税局、地税局、外经贸局、建设局、统计局、科技局、工商局和各区县人事局以及龙光集团、集味村、蓝凌科技、宜华集团、大印象集团等非公有制单位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才于2004年4月正式出台了《汕头市非公有制企业人事立户暂行办法》。可以说,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过程贯穿着调查研究的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为人事立户工作取得初步的成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规范准入条件,是做好人事立户工作的前提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多,但普遍规模较小,根据人事部门现有的资源,对所有企业提供人事立户服务,显然不符合实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立户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科学设定,有重点地进行服务,这是做好人事立户工作的前提。因此,我们一是按照一定的依据,制定人事立户条件的量化标准,如对企业的年纳税额、年销售收入、专业技术人员状况和建筑类企业资质等进行量化,使立户对象控制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范围内;二是细化企业单位的类型,如企业可分为贸易类、生产类、高新技术类等多个类型,不同类型企业的条件要求不尽相同,细化分类来制定标准,便于操作。这种指导思想在设定人事立户条件的过程中得到体现。《暂行办法》出台后,在实践中企业认为申办人事立户容易对号入座;承办立户业务的部门觉得审核条件明确,便于操作,服务更有针对性,更加高效。
    三、提供便利服务,是做好人事立户工作的关键
    人事立户业务推出后,企业到底欢迎不欢迎,关键要看人事立户能为企业提供什么便利。总的来说,非公有制人事立户单位享有的优惠待遇,除人事档案管理按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外,享有与市直国有企业同等的人事管理权限。具体来说,一是立户单位直接对口人事部门业务科室,直接对口其他具有人事权单位,简化了办事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办理业务包括办理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调动;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报考;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的接收派遣;因公出国、赴港澳干部的政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等;二是立户单位与人事部门之间联系沟通渠道更加通畅。立户单位能够直接、及时从市人事部门获得最新出台的有关人才引进、毕业生就业、人才招聘和培训、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人事政策法规和业务信息;三是立户单位通过人事部门不定期组织的人事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可以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近期,我们通过组织人事立户年检,从收集掌握的情况看,各单位对人事立户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立户企业反映,一是企业可以直接接收、管理干部人事行政关系,提高了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有利于留住、稳定人才,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二是通过人事部门提供的绿色通道,企业与人事部门关系更加接近,企业与其他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地位更加平等,办理人事业务更加方便快捷;三是企业更好地了解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指导企业的工作;通过充分利用政府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人才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四、加强效能建设,是做好人事立户工作的保障
    人事立户把人事工作延伸到非公有制单位,是人事部门创新服务方式,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的一项新举措,因此,为保证服务的质量,我们把加强效能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贯彻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履行服务承诺,完善办事流程;二是深入基层,上门走访,实地了解企业状况,对企业存在实际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三是加强日常规范管理,指导并监督立户单位规范人事业务,确保人事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介、人才网站等途径,宣传人事立户的政策、优惠待遇等,营造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五是组织立户单位人事主管或业务人员进行人事业务培训,讲解有关人事管理法规和政策、人事业务等知识,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人事工作人员提高人事业务水平,更好发挥人事立户工作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

  

本网站版权为汕头市人事局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电话:0754-8179823 传真:0754-8179822 E-mail:strsj@hotmail.com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0楼 邮编:5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