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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十一五”人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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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大业,人才为本。发展是第一要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十一五”时期,是实现汕头振兴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把汕头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人才作支撑。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促进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 “十五”期间人才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总任务,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紧紧抓住育才、聚才、用才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工作进一步深化,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人才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人才分布结构逐步改善。到2004年底,我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 456136 人,平均每万人口拥有人才数量为942人。按人才队伍分,党政群机关人员15789人,占3.46%;专业技术人员145446人,占31.89%;经营管理人才52259人,占11.46%;技能型人才226619人,占49.68%;农村实用型人才16023人,占3.51%。从职称结构看,高、中、初职称的比例分别是3.91:29.3:66.8,高职称比例较前有所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结构得到调整,理工类实用性人才增长幅度较快,逐步满足我市工业企业发展的需要。从人才学历结构看,研究生1368人,占人才总量0.3%;本科学历38315人,同比占8.4%;大专学历88490人,同比占19.4%;中专(中技)学历172419人,同比占37.8%;高中及以下学历155542人,同比占34.1%。人才的学历层次、知识层次和专业技能逐步提高。机关、国有、集体单位中人才的年龄结构有所改善,35岁以下46481人,占总量的42.6%;36岁-45岁30515人,同比占28%;46岁-54岁23938人,同比占22%;55岁以上8095人,同比占7.4%。人才在所有制结构中的分布也趋于合理,人才在国有集体单位逐步减少,而非公有制单位的人才则逐步增加。
2、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到2004年底,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达145446人,比2000年增长了14.2%。其中,高级职称5680人,中级职称42614人,初级职称97152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28.7%、41.4%、5.5%。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都有不同程度发展,尤其以教育、卫生行业发展较快,分别比2000年增长19.2%、17.3%。人才的专业门类比较齐全,遍布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电讯业、保险业和金融业等多个行业,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3、人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大力推进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符合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分类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形成,国家公务员管理不断完善,公务员“凡进必考”的考试录用制度不断健全,党政干部选用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深化制度改革。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建设得到发展。人才流动机制不断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和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人才流动有了更宽松的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在更大的范围确立,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评聘更加科学公正。人才的培训机制逐步形成,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走上正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速建立完善。
4、人才市场配置体系逐步健全。人才市场的规模档次水平更上一个台阶。网上人才市场快速发展,人才市场从传统的集市型向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发展,形成传统集市和现代化网上市场并驾齐驱、共同发展的良好发展势头,成为粤东地区最具辐射力、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业性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人事代理业务不断发展,为人才的社会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十五”期间,我市的人才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从实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人才发展的要求,我市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仍存在不少差距,许多瓶颈亟待突破,诸如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观念与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党政人才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各行业领军人才数量明显不足等。其中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人才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中,只要是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积极贡献的,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这是对人才内涵的新界定,是人才定义的重大调整。目前,我市人才观念更新的任务还很重。部分用人单位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大人才观”,对人才支持力度不够,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方面比较被动,缺乏对人才积极主动的关心和服务,想问题、办事情还没有跳出传统的“人才”概念和区属观念,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
2、人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市各类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偏少,专业技术人员145446人,仅占全市人口总量的2.98%,这与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偏低,尤其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匮乏。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仅占人才总量的0.3%;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的比重仅占3.91%。人才在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分布不均衡。从学历结构看,低学历人才较多,中专或中技以下学历人才占人才总量的71.9%。从专业结构看,高级科研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农业技术人才、法律人才等高、精、新人才以及既懂经济、技术又懂管理,既熟悉国内情况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严重匮乏。从年龄结构看,50岁左右的人才断层现象比较突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相对不足,尤以教育、卫生为甚。
3、人才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十五”期间,尽管我市在人才人事管理上进行了不少改革和有益的尝试,但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力度不大,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人才体系还不完善;专业特色鲜明、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社会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形成;人才的保障、激励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不够系统完善;人才评估手段和方法仍较单一;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方面还做得不够;人才宏观调控仍不到位。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创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环境,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把汕头建成最适合各类人才创业、工作和生活的区域性人才集聚中心。
(二)主要发展目标
2006-2010年,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我市提出的发展经济特区、建设经济强市和粤东中心城市的战略要求,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分布合理、竞争力强的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证。
1、 人才规模扩大,整体素质提高,适应经济强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求。力争到2010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人才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人才效益增强。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63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7.7%,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0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7.6%。
2、 人才结构优化,分布趋均衡,与社会经济结构相协调。人才在产业、区域、城乡间的分布趋于合理,人才的专业、层次、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党政人才的总量严格控制在核定编制内;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8200人,中级职称60724人,初级职称131076人,高、中、初比例为4.1:30.4:65.5。人才能更好满足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人才在第一、二、三产业人才的结构逐步调整优化,人才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7:40.2:58.1。鼓励和引导人才到乡镇、街道、海岛、山区以及经济薄弱地方干事创业,平衡人才在区域、行业之间的分布。
3、 创新人才机制,优化人才环境,增强人才集聚力。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培育、使用、引进机制不断完善,人才环境逐步优化,人才吸引力增强,积极形成人才开发合力,增强党对人才的凝聚力,为实现汕头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三、主要措施
1、 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资源整体素质
(1)积极实施“六大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执政为民、忠于职守、勇于创新、干净干事、群众公认的党政人才队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要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实施企业家队伍培养计划,重点抓好骨干企业主要领导、后备人选和优秀年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要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要以增强职业技术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要以普及科技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为重点,利用多种培训资源,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大力开发和培养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实施青年人才素质提升计划,要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培养造就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专业分布和梯次结构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青年人才。
(2)促进教育培养与社会需求协调发展。把国民教育体系与科技创新体系、人才开发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教育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优质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支持民办教育,促进教育的多元化发展。以建立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机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充分整合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促进技工教育优化升级,构建区域性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综合教育培训基地。进一步加快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继续支持办好汕头大学。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和合作,培养急需人才。
(3)构建开放式、终身化教育体系。在全社会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终身学习,创建学习型城市。大力发展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推进教育培训的社会化,形成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利用本地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经济干部管理学校、中专(技工)学校等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源,建立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体系。培育和规范培训市场,健全培训项目、培训证书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人才。建立健全带薪学习制度。
2、 建立和完善人才机制,增强人才队伍活力
(1)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努力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打破身份、所有制等限制,建立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增强我市人才队伍实力。对不改变户籍和国籍来汕创业或工作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简化手续,落实各项待遇。实施“借脑工程”,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长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大力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和合作,建立一支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的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人才队伍。
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高度重视和强化招才引智工作。加强对急需人才的预测和规划,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外出招聘制度,大力引进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我市经济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进所需专业人才。加强载体建设,打造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创业平台。依托高科技平台集聚人才,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建设。依托企业研发机构集聚人才,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培养一批为民营科技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平台,包括行业信息中心、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心、行业设计中心、软件技术研发中心等,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海外侨胞众多的优势,加强与旅居海外华人华侨专门人才以及国(境)外企业、民间团体、人才中介机构的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
(2)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符合各类人才特点、体现业绩、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制度,逐步建立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深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扩大事业单位工资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完善企业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基本工资制度,实行以岗定薪、绩效挂钩、岗变薪变的分配机制。合理拉开不同层次人才的分配差距,推行关键性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津贴制度。
建立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人才和成果奖励体系,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实行重奖。设立“汕头市优秀人才奖”并制定分类奖励办法。
(3)健全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基本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要求,制订分类分层的人才评价系列,为人才引进和使用提供依据。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大力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党政人才重在群众认可,要不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体系。专业技术人才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要以打破终身制为重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要建立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各类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刚性的人才使用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党政干部选用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以推进企业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推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投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任制。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取向,吸引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机构、人事制度、职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遵循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制定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服务的相关政策,逐步形成竞争开发、动态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建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掌握队伍基本情况,加强规范化管理。打破身份、学历、资历限制,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新经济组织骨干的评聘任用机制。
(4)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全市人才的基本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重要人才实行政府投保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健全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运用市场化和货币化手段努力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3、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供良好的干事创业条件
(1)优化人才政策环境。研究出台科学、优惠的人才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对人才成长的导向作用。要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来汕工作若干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吸引人才方式,加大投入,把引进人才时所给予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努力改善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优秀人才来汕从事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工作,或自带科研成果、高新技术项目特别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成果和项目来汕转化的,要大力扶持,并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或贷款贴息。推行科研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将项目研究过程中人、财、物的分配权授予首席专家,调动科研带头人的积极性。放宽人才入户限制,积极协助解决引进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问题,制订完善为优秀人才服务的相关规定。同时,正确处理好引进人才与现有人才的关系,盘活现有人才,发挥其作用,避免现有人才的流失、闲置和浪费。
(2)优化人才法制环境。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人才工作地方性立法力度,对人才合法权益实施法律保护。加强对人才流动中知识产权、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和法规,维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克服人才流动中的消极现象。
(3)优化人文环境。努力营造宽松、自由、平等、公开、公正的人文环境,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通过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和举办潮汕话培训班等活动,形成良性互动,增强外来人才对潮汕文化的认同感,建设富有人文关怀,适宜人才居住的城市环境。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
(4)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效能建设,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开辟人才服务“快车道”,设立“人才服务热线”,建立人才跟踪服务制度,积极主动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4、完善和发展人才市场体系,提高人才资源配置水平
(1)加快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库等资源平台,大力发展网上人才交流业务。加大人才市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优化市场运作,扩大市场规模,加快区(县)人才市场建设步伐,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统一协调的人才市场网络,推进我市人才市场向粤东中心人才大市场发展。顺应“泛珠三角”一体化战略,积极参与大珠三角城市群人才交流与合作。加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沟通协作,坚持法则统一、分工协作、信息沟通、各具特色的发展方向,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体系。
(2)完善人才市场机制和功能。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市场协调机制、人才需求信息发布机制、人才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发挥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和劳动力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提高人才市场的专门化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内容,完善人事和劳动代理制度,探索人才租赁服务。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要为无法入家庭户口和单位集体户口的外来人才提供户口挂靠服务,积极探索流动人才户口挂靠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人才入户难问题。
(3)加强人才市场的监管。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健全人才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化管理,规范人才中介活动,建立职业诚信体系,营造人才市场诚信环境。依法保护人才流动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才市场供求主体的合法权益。
5、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促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1)加强宏观调控,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对人才资源配置、使用和流动的宏观调控,促进相对性、结构性富余人才的合理流动,促进各类人才的协调发展。既要抓好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又要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适用型、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鼓励人才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向基层、生产一线流动,实现经济发展与吸引人才的良性互动。稳定和发展海岛、山区建设人才。充分调动各个年龄层次人才服务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开发“银色人才”资源,发挥离退休专门人才的作用。
(2)积极拓展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工作领域。我市民营经济十分发达,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集聚了大量的人才,是我市人才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要消除政策壁垒,真正做到非公有制单位与公有制单位在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上一视同仁,同等待遇,人才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的使用上,一律平等,公开透明。实施《汕头市非公有制企业人事立户暂行办法》,并根据施行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探索建立“直通车”服务通道,为“两新”组织单位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和健全人才服务网络,主动为“两新”组织引进人才牵线搭桥,为“两新”组织及其人才提供服务。
(3)积极拓展农村人才工作领域。要把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规划中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围绕建设粮菜轮作农业区、“菜篮子”农业区、果林生态农业区、立体养殖农业区五大优势农业区发展目标的需要,抓紧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推进我市现代农业、效益农业的发展。结合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等的普及推广,有意识地物色确定示范户,带头人,在普及推广农业科技知识中开发乡土人才。继续实施农业绿色证书工程,对青年农民科技培训,评定“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需要的科技人才和致富带头人。重视农村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农村教师和卫生工作者参加高学历培训,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充实农村人才队伍。
6、加强人才工作领导,确保人才规划顺利实施
(1)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领导。实施“十一五”人才规划,是建设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重大方针政策。要针对人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人才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要把“十一五”人才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主要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力量,确保人才规划的顺利实施。
(2)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建立社会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鼓励和吸引境内外组织和个人自筹资金,逐步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要启动汕头市人才资源开发基金,通过发动华侨捐资,企业、社会赞助等形式,壮大开发基金,滚动使用。市财政要将人才开发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汕头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到位,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供经费保障。
注:本规划所指的人才按照国家人事部新确定的人才统计标准,即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中的中专以上学历、初级职称以上人员;中级技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
(汕头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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