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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法规

汕头市开展人事代理的工作意见

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 

 

 

 

市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市人才智力市场

     一、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场,举办各类人才集市,促进人才智力合理流动。
    二、受市人事局委托,负责市直、市辖各区和中央、省驻汕的企业单位从市区外调入干部和上述企业单位干部调出市区的审核、呈批工作。
    三、负责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聘为企业聘用制干部的审核、呈批工作。
    四、承办大中专业毕业生就业推荐服务工作。
    五、综合管理人事代理和流动人员档案工作。
    六、承办人事代理各项业务工作和辞职辞退人员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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