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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人〔2007〕101号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等
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粤人发[2006]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今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基本知识的介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掌握创新的原则和规律,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机关专业技术类的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各行业职业道德概述及要求,创新概述,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的原则与规律。
四、培训形式:采用集中面授、专题讲座形式进行。
五、证书登记:施教单位将培训内容、课时、成绩登记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并送市或区、县人事局验证,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必须完成的继续教育公修课。
六、几点要求
(一)市人事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公修课的组织管理,各区县人事局负责所辖地区需训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未经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委托,其它施教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的培训。
(三)各培训施教机构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培训收费标准。
(四)做好教材发行工作。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请各地、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到我局培训教育科办理征订手续。
七、市直单位培训安排
(一)我局委托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公修课组织施教培训,市直单位需要培训学习人员,请直接到市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办理报名手续,地址: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三楼),联系电话:8329783,联系人:吴少斌。
(二)市直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系统,可由行业、系统自己组织实施培训,并于办班前15天将教学计划(办班时间、地点、人数、教学方案)报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核准备案。
为满足申报职称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公修课的需要,我局继续委托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举办《知识经济之路》培训班,需要培训人员请直接到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地址:汕头市衡山路20号,联系电话:8864331,联系人:谢仰星。
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过程中有何建议及做法,请与我局培训教育科联系,电话:8179810。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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