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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变动办事指南
区县机关的设立、撤销、升格、合并、改变名称等办事指南
市直单位配备党委、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专职干部办事指南
市直机关人大、政协专职常委编制单列办事指南
市直机关配备为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办事指南
  相关政策法规
 

 

 

 

 

行 政 机 构 编 制 科

    一、拟订我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草拟各级行政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
    二、审核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老干局、人武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以及使用执法专项编制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市直机关的职能调整与职责分工。
    三、审核区县(市)机构改革方案及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指导和协调区县(市)、街道、乡镇及使用行政编制的各类开发区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审核市直机关单列、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人员的编制。
    五、负责拟定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和法规,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机构编制年终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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